首页 > 师德师风 > 正文

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 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榆林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
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榆林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
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切实提升教师师德素养,更好地进行意识形态和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提高学校师德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
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
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陕西省高校教师
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
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中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
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四个统一”为基本要求,以爱岗敬业、
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在制度设
计方面,注重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在管理体系方面,注
重教育引导与考核奖惩相结合;在教师自律方面,注重教书育人
与自我修养相结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师风
“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以德育德,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 - 4 -
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我校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更新师德观念,明确师德底线。以“四有”好
老师的标准,规范师德行为,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
觉,建立全方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形成良好
的师德风范。
    三、我校教职工师德师风正面清单规范要求如下:
    (一)坚定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责任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
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四)热爱教师职业,忠于职守,以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
职业态度和敬业精神感染学生,受到同行和学生肯定。
    (五)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重视学术创
新,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六)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无学
术不端、抄袭剽窃、谎报成果行为。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 - 5 -
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
    (七)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对师生服务态度良好。
治学严谨,执教严格,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八)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
法,合理使用多种教学手 段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九)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在教学中渗透德育内容,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对学
生产生良好影响。
    (十)重视身正为范,学风端正,教风严谨,作风正派,言
行一致,在思想品德和做人做事上能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榜样。
    (十一)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参与有益的学生活动,
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或对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得
力,收到良好效果。
    (十二)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和严格要求
学生,能经常与学生谈心沟通,解决学生思想、生活和学习上遇
到的问题,师生关系良好。
    (十三)坚持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姑
息学生的错误言行,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能及时制止或反映
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四)注重仪表风范,衣着整齐,言行雅正,举止文明,
待人礼貌,维护教师形象。自尊自律,廉洁从教。善于合作共事, - 6 -
尊重师长,团结同事,关爱青年教师。
    (十五)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奉献社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
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 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和文体娱乐活动,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实施师德师风正面清单的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的决策和部署。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学校副校级领导
    成 员:人事处(教师工作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
部、学工部、工会、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发
展中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负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2.成立二级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
组)。二级学院成立工作小组,院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由
副院长、党总支秘书、教研室主任、教师党支部书记、教师代表
等组成,成员不少于 7 人;职能部门以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工
作小组,直属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直属
党支部委员、职工代表等组成,成员不少于 5 人。工作小组负责
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和日常监督工作。 - 7 -
    (二)切实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3.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
范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
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
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
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
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
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
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四有”好教师。重视做好在优
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
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
培养”机制。
    4.夯实二级单位工作小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将其纳入
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清单。各二级单位工作小组
在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制定本学院(部门)师德师风
建设工作职责和实施细则,把师德师风建设贯穿于教职工的日常
学习、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活动之中。
    (三)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
    5.实施高尚师德弘扬工程。进一步加大时代楷模、改革先锋、
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巾帼文明示范岗、
师德先进个人、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 - 8 -
分利用校内报刊、网络、广播、橱窗等传统传媒及微博、微信等
新媒体,通过报告会、宣讲会、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发
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激发正能量。
    6.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搭建多元化学习平台,确保学习
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
中领学、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观看视频、外出观摩等多种形式,
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社
会主义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
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
统一、潜心学问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
着力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四)认真做好教师师德入口把关和培训进修工作
    7.严把教师招聘入口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招聘原
则,完善心理健康测试环节,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
考核,实行心理健康测试或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一票否决
制”。
    8.完善师德师风岗前培训机制。增强师德师风培训在新入职
教师岗前培训体系的力度,增加师德师风培训在新入职教师岗前
培训体系的内容,设置“身边的榜样”师德师风教学模块,通过
榜样的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自己的职
业生涯规划,激发广大青年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以德育德。 - 9 -
    9.完善教师进修培训体系。在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青年教
师挂职锻炼、中青年教师国内单科进修、中青年教师海外研修和
国内访问学者等教师培养计划中,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从人员遴选、计划实施、成效考核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全员、
全程、全方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10.完善人才工程项目培育遴选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千人
计划”“特支计划”“创新团队”等省级人才工程项目和学科带头
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育遴选的第一标准,落实落地师德
师风“一票否决制”。
    11.修订完善学校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和师德师风考评办法,落
实落地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五)大力彰显“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
    12.建立健全校级“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
表彰制度。从 2020 年开始,每两年一次,开展校级“师德先进集
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在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增
强树立先进典型的仪式感;并依此作为省级“师德先进集体”和
“师德先进个人(标兵)”的培育对象和推荐候选人。
    13.建立健全校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
彰制度。从 2020 年开始,每两年一次,开展校级“优秀教师”评
选工作,在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增强树立先进典型的仪式感;
并依此作为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培育对象
和推荐候选人。 - 10 -
    14.认真做好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评先选模工作。按照上级工
会要求,做好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
陕西好人、劳动模范、最美教师、先进工作者、巾帼文明示范岗、
五好家庭等评选推荐工作。
    (六)着力构建师德师风日常管理机制
    15.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细
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制度,健全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舆情快
速反应机制,形成全校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制度网络;加大师德师
风建设工作督察督办力度;及时研究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
监督措施,着力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
师德师风长效监督体系。
    16.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督导组和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作用。
不断强化学校教学督导、教师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规范和教学事
故认定与处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工作实效,不断完善学生网上
评教评德的组织实施工作。
    17.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强化学校科研项目
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学术活动管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制度
的执行力度和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我校教师科研学术道德规范和
奖惩措施。
    18.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校辅导员队伍建
设、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申诉处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工作实
效,注重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双提高”。 - 11 -
    19.努力打造高素质思政课教师队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八个统一”,
创新思政课教学,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按照思政课教师
“六点要求”的标准,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努力建设
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
伍。
    20.进一步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信箱等,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
强化对师德师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
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七)切实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21.坚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教代表大
会的作用,不断推进校务公开,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广泛听取并
积极吸纳教职工对学校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2.充分发挥我校教职工校内申诉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贯彻落
实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修订
完善我校教职工校内申诉实施办法,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我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师德失范行为,列入师
德负面清单: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或党
和国家领袖形象、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师生和学校合法权 - 12 -
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政策,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
思想和言论,传教或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
    (四)散布、宣传封建迷信思想,或参加邪教组织危害国家
利益;
    (五)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六)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
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消息、不良信息;
    (七)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从事
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八)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或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
    (九)猥亵、性骚扰学生,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歧视、威胁或打击报复
学生,给学生造成严重的身体或心理伤害;
    (十一)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或违规套取教学科研经费,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十二)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
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十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
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四)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 - 13 -
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五)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高
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六、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
    (一)当事人处理
    1.处理内容
    我校教职工违犯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并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
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处理或处分:
(1)专职教师调离教师岗位;计划外用工人员辞退。
(2)年度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3)在职务职级晋升、工资晋升、职称评聘、岗位聘任、人
才工程项目培育遴选、教科研项目申报、进修培训、评优奖励等
方面实行“一票否决”。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 个月。
(4)依据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
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2 69 号)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 18 号)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党员教职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
的党纪处分。
(7)涉嫌违法犯罪,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教职工出 - 14 -
现教学事故的,依据《榆林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给予
处理。
    2.工作流程
(1)当事人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形成违犯师德师风负面清单
的书面报告和初步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报领导小组办
公室。
(2)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委办(监察处)进一步核实后,提
出具体处理建议。
(3)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做出处理决定。
(4)情节较重,需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由纪委办(监察处)
依据党纪政务处分的规定程序办理。
    (二)负责人问责
    教职工出现违犯师德师风负面清单问题,所在二级单位行政
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如果出现《教育部关于高校教
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 2018 17 号)中规定的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形,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
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
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三)复核和申诉
    受处理、处分的当事人或负责人,对处理、处分决定不服的,
可依据相关规定程序提出复核和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
理、处分决定的执行。 - 15 -
    七、附则
    1.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校在册在岗教职工和计划外用工人
员。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中共榆林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