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学院新进青年教师培训办法
为了加强对新进青年教师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的培养,引导青年教师尽快熟悉业务,做好本职工作,养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的良好品德,学院决定对每年的新进青年教师进行有计划的培养和教育。分为岗前培训、业务能力培训和工作考核三部分,在一年内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岗前培训
1. 培训时间:每年的9月中上旬
2. 培训内容:
(1) 学院的历史沿革、发展现状和远景规划的报告;
(2) 职业道德教育,爱岗敬业品德培养的讲座;
(3) 人事政策及其管理制度的讲座;
(4) 学院的教学状况、实验设施和设备的介绍,以及教学管理的报告;
(5) 学院科研状况介绍及科研人才培养的报告;
(6) 学院图书馆藏书情况、图书资料室分布,借阅流程等介绍。
3. 组织实施及培训方式:由人事处师资科负责组织安排。(1)院领导作报告;(2)人事处讲座;(3)教务处报告;(4)科研处报告;(5)图书馆负责人介绍。
二、业务能力培训
业务培训分为专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和行政、教辅、专职辅导员的管理能力培训。
1. 培训时间:每年的10月至11月
2. 培训内容:
专任教师的教学能力培训:(1)教育心理的教学观摩;(2)文理学科的教学观摩。
行政、教辅和专职辅导员的管理能力培训:(1)形势、政策方面的讲座和报告;(2)管理方面的讲座。
3.组织实施及培训方式:专任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由教务处负责组织,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和教学能手主讲。新进专任教师都必须参加教育心理的教学观摩。文科专任教师只需参加文科的教学观摩,理工科专任教师只需参加理工科的教学观摩。
行政、教辅和专职辅导员的管理能力培训由人事处和学生处负责组织。请院领导和从事行政管理与学生管理的领导干部作报告,或者请管理方面专家学者作报告。
三、工作考核
工作考核主要是考察新进青年教师职业道德素质、爱岗敬业精神、以及业务工作能力。考核在新进青年教师来校工作近一年时进行,考核分为所在部门日常考核和职能部门考核。
1. 专任教师的工作考核
(1)院系考核:所在院系必须对新进青年专任教师进行业务培养和培训,各院系必须给每位新进青年教师指定培养导师,培养导师要求具有副教授职称、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师德风尚。培养导师须按照院系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培养计划,由院系审核后上报人事处师资科。院系对培养状况须时常进行考察和督促,并在一学年结束时对新进青年教师的培养和考核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上报人事处。
(2)讲课竞赛:每年的6月份由教务处组织新进青年教师的讲课竞赛,新进专任教师均必须参加竞赛。竞赛评委由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评委须对每位参赛者作出评判,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对竞赛结果教务处汇总后须以书面形式详报人事处。
2. 行政、教辅人员以及专职辅导员的考核
(1)所在部门的日常考核:所在部门必须对新进青年教师进行业务素质培养和管理能力训练,写出培养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意见报人事处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并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满一学年将培养和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报人事处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
(2)职能部门考核:每年的6月份由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对新进行政、教辅人员以及专职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以问卷调查和工作汇报的方式进行,人事处对考核结果汇总予以公示。
各院系、各部门须加强对新进青年教师的培养,对他们的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帮助,并进行检查督促。新进青年教师的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其定职定级、年终岗位津贴分配的依据。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青年教师,满一年不予定职定级,但可在本岗位上留任观察一至两月,对于确实无法胜任工作者予以调整工作岗位。
榆林学院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