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43号令)要求,根据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名额
根据2020年首次辅导员岗位招聘结果,男性辅导员岗位招聘计划实际空缺3名,本次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要求。具备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硕士学位(学历)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若因疫情影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且毕业报到证能派遣到我校。第一学历(学位)应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经过教育部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
(二)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须是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高校辅导员及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中共党员。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具有独立组织策划、管理能力,有学生干部经历(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或入选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支教团骨干成员等)
(五)体检合格,身心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7:00。
2.报名材料及邮箱地址:
应聘人将相关材料以压缩包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lxyf20@163.com;邮件主题和压缩包附件均以“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命名,压缩包内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报名表;
(2)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3)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暂未领取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凭学校核发的研究生毕业推荐表或研究生成绩单);
(4)学生干部任职的院(系)证明(盖章,须明确任职职务及任职时间);
(5)有辅导员经历的附相关证明材料;
(6)中共党员证明(党组织盖章);
(7)其他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初审: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核实,确定进入复审环节人员,2020年7月8日在人事处网页(http:// rsc.yulinu.edu.cn/)公布结果,请留意查看。
(三)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2020年7月10日下午14:00来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行政楼四楼号会议室。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位证(学历)(或硕士阶段成绩单并加盖公章)、报名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学生干部、入党时间等证明材料、与学生工作相关的获奖荣誉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等),对证件不全、资质不符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考查:通过复审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2020年7月11日上午9:00在五号教学楼101教室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根据男女6: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并按照岗位需求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复试环节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我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笔试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教育心理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等。
(五)复试考查:2020年7月12日上午8:00在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学校成立复试考查工作小组,复试环节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采取评委单独打分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复试主要考查内容:案例分析、即兴演讲、才艺展示、专家提问四个部分。
(六)录用办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拟录用人员按照岗位1:1(男3人)的比例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七)体格检查:拟录取人员按照电话通知所要求的时间,由学校人事处统一组织,在榆林市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八)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九)公示录取:经我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与确定拟录用人签订相关协议书。
四、相关说明
1.拟录用人员签订协议后,由人事处分配到具体单位报到,聘期一般为三年,首次聘用包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聘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实情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立即解除聘用合同,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研究生毕业时未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蔡老师 李老师0912-3891194
附件:《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
榆林学院人事处 202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