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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榆林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2017年榆林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我校岗位需求,现公开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30位(具有博士学位人员也可报名,数额不限),拟招聘的岗位以及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30个)

(一)教学岗位(共计7个)

需求单位

专业

人数

相关要求

艺术学院

舞蹈学

1

民间舞舞蹈编导

环艺设计

1

能够胜任《景观设计》《沙盘制作与工艺》等课程的教学

美术

1

国画、美术学或美术教育学专业方向

教育系

小学教育

1

小学教育专业

外语学院

商务英语

1

本科为商务英语背景,硕士为英语类专业

数学与统计学院

统计学

2

金融学、会计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二)辅导员岗位(共计8个)

(三)实验岗位(共计9个)

需求单位

专业

人数

相关要求

外国语学院

外语类

1

语音实验室

化学与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类

1


油气储运工程

1

研究方向为腐蚀防护,本硕专业一致

建筑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工程力学

1

结构工程、工程力学、防震减灾等研究方向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1

本硕专业一致

生命科学学院

农林牧或生物类

1

 

管理学院

经济管理类

1

 

能源工程学院

机械类

1


体育学院

体育教育类

1


(四)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共计6个)

需求单位

专业

人数

相关要求

图书馆

图书馆学

1

研究方向为图书馆管理、文献资源建设与管理、数字图书馆建设

外语类

1


网络管理中心

网络工程(系统集成、网络安全、云计算大数据)

1

网络系统集成与安全管理、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应用

基本建设处

工程预算/工程管理

1


心理咨询中心

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1


党政办公室

文秘类

1

中共党员,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办公自动化操作能力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专业性强的岗位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须在20177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统招院校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可查询),国外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硕士学历学位人员要求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原则上不超40周岁。

(一)教学、实验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健康的心理;安心本职工作,团队协作精神好。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辅导员岗位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校团委各部部长、副部长,学院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等主要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榆林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ulinu.edu.cn/)及陕西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nedu.gov.cn/)同步发布,应聘人员可以通过以上网站查询岗位需求计划并下载填写应聘报名表。

(二)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 20175151000

2.报名方式:报名分为填报《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和网上报名两个步骤。(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中的各项内容,并将此表电子版发至renshichu3891194@126.com邮箱,邮件标题须统一格式:“岗位类别+姓名+学位+毕业学校+专业”。原则上每人报1个岗位。(2)登录榆林学院招聘网http://59.75.96.61:8080/base/fram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ylxy,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优先使用谷歌或IE浏览器)。

3.招聘岗位报名人员中,优先考察学校政策性安置人员(如博士家属等),一旦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该岗位不另行招聘公布招聘的岗位经校内调配或补充的,该岗位不另行招聘。

(三)资格审查

1.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人事处及用人单位对招聘对象的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考察前将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网站发布等形式通知到本人。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来校参加考核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确认的《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学籍部门出具的学籍信息证明原件) ;党员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提供)。凡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者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个人材料弄虚作假,学校有权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核与录取

1.教学、实验及其他专技岗位

考核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特殊紧缺专业以及急需引进的人才除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从申报本岗位相近专业中筛选参加,也可缩减计划或者取消该岗位用人计划。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予以淘汰。

2.辅导员岗位

(1)考核采取公共科目笔试,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确认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高于15时,将根据学校层次、本硕专业相近性、年龄条件以及从事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择优遴选参加考核人员。

(2)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公共科目考试后根据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3比例筛选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人员,末位排序相同人员一并进入该环节的考核。

(3)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主要以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为主的综合性试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培训班。

(4)笔试通过人员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采用无记名方式,由学生处(学工部)会同人事处制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1:1确定拟录用人员。

3.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4.各考核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以学校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告为准。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

(六)考察

由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

拟聘用人员上岗并经过用人部门试用表明可以胜任相应岗位工作,学校与其签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协议。

五、人事管理形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博士除外),具体待遇按榆林学院人事代理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123891194           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

1. 榆林学院岗位招聘报名表

2. 榆林学院招聘系统(应聘使用说明)

 

 

 

                                                榆林学院人事处

                                                 20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