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提升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主要从事实验教学、实验管理等相关工作的师资队伍,加强学校产学研合作的力度,学校拟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从事实验教学、实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对于特别优秀的人员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所学专业对应的行业、企业工作经验2—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企业职业岗位工作实践能力。
3、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中级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按照《榆林学院人事代理制度暂行办法》(院发[2012]26号),以人事代理方式引进从事实验教学、实验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另外,各教学单位可以鼓励教师去企业锻炼,也可通过将校内的一部分教师转聘为实验系列工作人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我校实践教师队伍建设。
人 事 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