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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学院关于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发布时间:2021-12-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榆林学院关于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的安排意见

 

榆林学院校办发〔202132

 

校属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教师系列、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开评系列

(一)教师系列

教师系列(含辅导员、绥师校区)按照《榆林学院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三个办法的通知(榆林学院发〔202118号)文件执行。

(二)其他系列

1.实验技术系列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3年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陕教师〔200389号)文件执行。

2.工程技术系列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相关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485号)文件执行。

3.图书、社科等系列按照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执行。

三、师德师风要求

坚持将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第一标准和首要条件,注重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突出教书育人、求真务实,践行为人师表、勇于担当,根据《榆林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榆林学院党办发〔201927号)文件、《新时代榆林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附件2)、《榆林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附件3),由申报人所在党总支进行师德师风考评,并认真填写《榆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登记表》(附件4),师德师风考评不合格人员当年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行“一票否决”。

四、继续教育

1.按《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教师〔201346号)、《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陕人社发〔201361号)文件规定和我校《关于做好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内容执行。

2.2014年(含)以来,每人每年完成公需课及专业科目学习规定的学时。

3.绥师校区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从2020年(含)算

4.本年度新进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在本次职称评审中不做要求。

五、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转评

(一)认定

1.具有本科(学士)在任职岗位满一年可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研究生(硕士)在任职岗位满半年可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具有研究生(博士)可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已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交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认定。

(二)转评

凡由其他系列转评高校教师系列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根据岗位需求,确需转换的;

2.本人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须与拟转评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相同或相近;

3.需在拟转评岗位工作至少1年,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新进博士中级职称可在当年进行转评;

4.转换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须满足拟转评系列的相关文件要求。

六、评审组织、程序及指标

(一)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简称“专技办”,见附件1)和监督小组(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具体监督工作事宜,见附件1),监督小组对职称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设立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均应具备正高级职称任职资格。

3.各二级学院分别设师德师风考核组,成员为7或9人组成,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院长必须参加,纪检委员全过程进行监督;设学科评议组,成员为7-11人单数组成,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必须参加,纪检委员全过程进行监督。
   4.设思政学科评议组,成员为7或9人组成,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必须参加,宣传部、教务处参加,纪检委员全过程进行监督。
   5.设辅导员系列学科评议组,成员为9人组成,由主管学生思想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工部、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中随机抽取1名、二级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中随机抽取1名、辅导员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中随机抽取1名,共同组成学科评议组,校纪检委全过程监督。

(二)评审办法

1.教师、实验技术系列由各学科评议组根据学校要求,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评价(含师德师风)并形成推荐意见,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经人事处公示评审结果并报教育厅备案。

2.其他专业技术系列(中级和高级),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评价后,经人事处公示,推荐上报各系列所属主管部门进行评审。

3.各系列专业技术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由各单位按照学校规定考核,报人事处认定并备案。

(三)评审指标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岗位设置、师资结构比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业绩水平等情况,下达各系列评审指标。

七、相关说明

(一)青年教师(截止申报当年1231日未满40周岁)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二)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的专业学科暂定为业学科暂定为: (1)马列学科、(2)中文学科、(3)经济学科、(4)外语学科、(5)机械学科、(6)数学学科、(7)物理学科、(8)化学学科、(9)体育学科、(10)教育心理学科、(11)思政学科、(12)电学学科、(13)计算机学科、(14)轻纺学科、(15)地矿油学科、(16)医学学科、(17)农林生物学科、(18)表演艺术学科(含音乐、舞蹈、戏剧、影视、播音主持等学科专业)、(19)美术设计学科、( 20)材料学科、(21)历史学科、(22)法学学科、(23)土建学科。
  工程实验系列评审的专业分为(1)工程学科、(2)实验技术。

(三)申报人在选择申报学科时需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一致,学校评审时将根据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原则进行评审学科组划分。
  (四)我校评审系列,申报人员所填写、提交的材料须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业绩、成果等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其他系列根据相关厅局文件要求执行。
  (五)其他系列评聘
   1.对于经济、会计系列等以考代评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本人考取的合格证及任职文件,提交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聘任。
   2.针对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其他系列职称评审的问题,我校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先行推荐上报相关厅局,学校需按指标进行评审。

八、资格审查

  (一)申报人填写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情况简况表》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二)各单位指定专人到教务处、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团委等相关部门进行相应内容的审核认定。

(三)各单位将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各类表格及相关资质证件,教学、科研、获奖等成果的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统一报人事处汇总审核。

(四)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年度考核、荣誉奖项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结合其他部门的审定结果,严格按照校职称评审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公示。

九、申报材料

(一)根据《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格填写的通知》的内容进行填写,相关填报的表格及文件在QQ2021职称工作群”(群号:718802029)文件共享或人事处网站“文件下载”一栏下载。

(二)职称信息化填报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登陆“职称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由人事处另行下发)填写申报信息(填写说明见附件6),同时将申报材料在系统中进行公示。

2.继续启用“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系统网址为:zcps.sneducloud.com,系统填写说明见附件7

十、时间安排

1013日—1025日:报名。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报名;

1026日—11月10日:汇总梳理各种情况;

11月11日—11月20日:研究学习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各类文件精神及评审政策;

11月21日—12月8日: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省级视导工作的相关意见;

12月9日—12月16日:填报材料。申报人员填表,准备申报材料;

12月17日—1221日:资格审查、汇总资格审查中出现的问题提交专业技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1222日—1224日:参评人员材料公示;

12月25日--12月27日:各学科组开评前报送师德师风、学科评议组成员名单,开评。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答辩、校专业技术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评审,公示评审结果。

十一、工作要求

(一)为加强工作纪律,保证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在职称评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文件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评审材料的公示、上报,严禁申报人向评审专家、教授递送评审材料等现象发生。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并设立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组长由纪检委副书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兼任,监督各级评审组织的评审过程。

(二)各级评审组织投票要坚持两个2/3以上通过的原则,即评审会全体成员2/3以上人员出席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同意票数超过出席会议成员人数的2/3方为通过。

(三)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要求答辩者简述本专业、学科发展最新动态,任职以来工作业绩及论文主要学术观点,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如遇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五)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效地利用职称评审的政策导向,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做好宣传及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处理,重要情况及时向学校反映,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它事宜

(一)按照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核定的评审费标准执行:初级职称100/人、中级职称200/人、高级职称(不分正副)400/人。学校委托校外评审的,按照委托评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另行通知。评审费统一由校财务处收缴和管理。

(二)评审费用全部用于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学科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经费支出。

附件:

1.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新时代榆林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3.《榆林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4.《榆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登记表》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6.《“职称系统”个人申报信息填写说明》

7.《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榆林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1216


附件:1

2021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张新柱

党委书记

副组长

许云华

党委副书记、院长/教授

成员

张晓

副院长/教授

尚爱军

党委副书记/教授

康伟

副院长/教授

姜劲波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榆林学院监察专员

闫龙

副院长/教授

张雄

绥德师范校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教授

马亚军

教务处处长/教授

杨存义

纪检委副书记、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主任、监督小组组长(兼)

姚学慧

教师工作部部长、人事处处长/副教授

高平强

科研处副处长/副教授

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主任

姚学慧(兼)

成员

蔡建昌、李欣欣、刘明欣

 

 

附件:2

新时代榆林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行为规范。

第一条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积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依法执教。

第二条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热爱教育事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权益,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 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第四条 教书育人,以德为先。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树立良好师德师风。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严慈相济,教学相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五条 严谨治学,求真务实。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修正错误,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六条 服务社会,勇于担当。心系社会,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发扬奋斗精神,乐于普及科学知识,树立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人生态度,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不懈努力。

 

 


附件3

榆林学院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引导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榆林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及师德失范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主要为聘任在专任教师岗位(含实验技术岗位、辅导员岗位、双肩挑岗位)的在职人员。

二、考核内容(见附件4

三、考核组织、程序

将师德师风考核作为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考核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各教学单位师德建设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教师自评。教师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并填写《榆林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基层组织评议。各系(教研室)对教师个人的《榆林学院教师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登记表》审核,根据教师日常表现以及单位检查、教职工或学生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为主要考核依据,组织开展评议,并确定基层组织评议等次。党员教师的考核结果要征求所在基层党支部意见。

(三)单位评定。各单位师德建设小组审核基层组织评议结果,综合教师师德师风表现确定单位评定等次。

(四)意见反馈。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教师本人当面反馈,听取教师本人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由各单位具体负责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考核结果。教师本人对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或公示后有情况反映的,自公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申诉,由本单位师德建设小组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教师本人不申诉或逾期的按照单位做出的考核等次确定。

(六)学校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提交考核结果,由党委教师工作部报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审定。

四、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一)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1、单位评定优秀的比例不超过评议教师人数的30%

2、经查实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不可定为优秀:

1)不服从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拒绝履行岗位职责的;

2)工作失职,出现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之外的教学事故行为;

3)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基层教学法等集体活动超过年度总次数 1/3 的;

4)承担教学工作不认真、教学质量差、学生反响强烈,拒不改正的;

5)其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师德师风档案,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申报人才计划等的首要标准。

1、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作为教师个人年度考核评优的基本条件;

2、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在岗位聘任、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评奖、申报人才计划等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师德师风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则该年度个人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并在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申报人才项目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五、本办法自 2021 年度考核起执行,由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4

榆林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登记表

姓名:

单位:

师德师范

具体要求

评分

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15)分

自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积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知法守法,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

关爱学生

(15分)

热爱教育事业,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为己任,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乐于奉献。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权益,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

行为世范

(15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言行雅正,举止文明,自尊自律,廉洁从教,作风正派,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有损教师职业声誉的行为,树立优良学风教风,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

教书育人

以德为先

(15分)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树立良好师德师风。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实施素质教育,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严慈相济,教学相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严谨治学

求真务实

(15分)

弘扬科学精神,勇于探索,追求真理,实事求是,修正错误,团结合作,协同创新。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劳动和学术成果,维护学术自由和学术尊严。诚实守信,力戒浮躁。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

服务社会

勇于担当

(15分)

心系社会,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主动参与社会实践,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传播优秀文化,发扬奋斗精神,乐于普及科学知识,树立追求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人生态度,为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不懈努力。

潜心工作

积极奉献

(10)

承担教育教学、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情况;指导学生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各类竞赛;关心青年教师,指导青年教师等情况;热爱团队,参与团队,开展教学、科研改革和研究情况;主动完成本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等

师德师风方面的主要成绩及奖惩情况:

 

 

 

 

 

 

党支部(教研室)意见:

 

 

 

 

党支部(教研室)负责人(签字):

单位评定等次

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备 注

1.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2.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应注明事实依据或具体情况;否则将视为无效表。

 

 

 

 

 

 

 

 

 

 

 

 

 

 

 

 

 

 

 

 

 

 

 

 

 

 

 

 

 

 

 

 

 

 

 

附件5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 ,现申报 系列 (专业)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包括学历、资格、证书及取得业绩成果等相关支撑、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填写内容失实,本人自愿放弃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学校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6

职称系统”个人申报信息填写说明

一、单位填写:榆林学院。

二、现从事何种专业教学工作按教育部统一专业目录填写。

三、工作经历按不同单位从事不同专业技术工作填,职务填教师或其它。学习经历从上大学开始填,包括进修等。

四、个人总结应全面。包括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教学工作量计算根据省教育厅计算办法,教学工作量填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按学年由远到近填,每学年总量填在总学时数栏。工作量计算截止今年年末。

六、年平均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根据教育厅计算办法核定。

七、发表论文只允许填写、提交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论文,其余一律不得填写;公开发表论文注明刊号,检索收录(要有收录证明)、核心期刊应注明,论文填写按照检索、我校重要期刊、核心、普通期刊的顺序进行。

八、科研成果承担角色指主持人或几人合作、第几参加者。除主持的项目以外参与项目最多填3项。

九、考核按自然年度填写,任现职几年填几年;考核结果要包括简明扼要的评语,能反映本人的全面情况和考核档次;考核档次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填写,考核年限截止申报当年。

十、考试成绩按合格证书填,考试单位指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十一、教研室对申报人的评价应全面具体,要求打印。

十二、院系审查推荐意见内容为:同意教研室意见,经XXX学科评议组评议,同意推荐该同志晋升教授、副教授、讲师职务任职资格,要求打印(注明投票结果)。

 


附件6

评审材料电子化规范要求

一、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节约资源成本,凡向省教育厅评审委员会申请晋升职称人员,其参评材料须按本规范要求实施电子化。

二、电子化材料的基本方法

1.将参评材料原件进行数码扫描或拍照后转换为清晰的PDF格式或JPEG格式图片,为在兼顾清晰度情况下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建议将每页原始图片的像素数控制在1440乘以900左右、数据容量控制在100KB以内;对于内容页数超过10页的单个著作、研究报告类成果,可使用与纸质原件材料内容、版式一致的WORDWPS等电子文本直接转换PDF文档,以减小电子化材料数据量。

2.使用软件工具按/顿序将原始图片分模块转换整合为PDF格式文档,然后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相应申报支撑材料模块中;申报人支撑材料的每个模块可上传的PDF格式文档数量不限,但每个PDF格式文档数据量应小于8MB;注意不要将每页图片逐个转换为独立的单页内容PDF文件上传系统;申报人电子材料上传提交至“职称系统”后,须在“职称系统”中对所有模块的每个PDF文档进行检查测试,确保都能顺畅打开显示且清晰无误。

3.论文论著、科研项目、奖项专利等业绩类成果支撑材料模块中各个PDF文档的内容顺序由申报人按体现本人水平的重要程度从前到后进行排序。

三、职称系统支撑材料模块类别及PDF文件制作规则

(一)评审表PDF文档

内容是申报人定稿报送的《评审表》原件的电子化材料,要求评审表填写规范无涂改,封面学科栏必须按照规定的评审学科类别明确填写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破格申报人员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各级审核审查、公示等意见及相关签署、红色印鉴齐全(单位内部评审推荐票数和相应评审推荐结果可不在电子材料中体现,在最终上报的《评审表》纸质件中签署即可)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评审表.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评审.Pdf”。

(二)资质证件、证明、文件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资质证件证明材料目录、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继续教育、申报破格晋升职称人员的单行推荐材料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余证明类材料等。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资质.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资质.pdf”。

(三)论文论著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论文论著成果目录、逐篇()论文论著(包括检索检测证明材料、封面、出版或版权信息页、相关目录页、本人撰写完成的内容部分)的原件电子化材料。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原件必须是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纸质印刷品,且专著须提交第一次印刷本,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内部出版物、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提交作为合格成果;注明核心期刊的需以申报人论文发表当期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情报学会)和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5家机构公布的核心期刊目录数据为依据。

申报人是否具有相应成果的合法知识产权、其期刊是否正刊及其收录检索状态、论著是否合法出版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确认,并将相关检索检测证明材料由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签章后纳入电子化材料随同提交:

1.期刊检测材料为中国知网(wwwcnkinet)数据库同期次正刊检索比对页面打印件或由期刊主办单位出具并经其属地新闻出版管理机关核实的论文发表书面证明。

2.论著检测材料为国家新闻出版机关图书CIP数据核字号查询数据库检索页面打印件,图书版次年份数据与CIP年份数据应一致;如申报人非论著第一主编()者的,还须同时提供经核实后的该著作第一主编()者签署的申报人撰写任务书面证明,注明第一主编()者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期刊被检索、收录的证明文件由教育部批准的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并注明该查新机构联系方式。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论文论著.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论文论著.pdf”。

(四)科学研究项目成果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科研项目成果目录、逐项成果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结题文件的首页、相关内容页、签章批准页,本人承担项目任务相应完成的文字性佐证成果,资助经费银行到款凭证等)原件的电子化材料。

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科研项目.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科研项目.pdf”。

(五)奖励、专利、教案PDF文档

内容依次为奖项专利成果材料目录、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各类业务奖励与荣誉证书、专利成果材料原件的电子化材料。该模块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十单位名称+姓名+奖项专利.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奖项专利.pdf”。对于申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人员,还应在该模块中上传提交内容为本人最近一学年的完整教案原件的电子化材料。该部分PDF文件命名规则是“申报学科+申报职称+单位名称+姓名+教案示例.pdf”,如“理工学科高级教师XX学校张某某教案示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