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全省工程技术系列、省直部门所属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函〔2021〕53号要求,同意推荐韩海英同志参加2021年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公示期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人事处办公室(行政楼408室)。
联系电话:0912-3891194
人事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