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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闫明等两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党员发展相关程序,经党组织的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作自我情况说明,党支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等,拟将闫明等两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闫明,男,汉族 硕士研究生,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人,19899月生,20118月参加工作,现任榆林学院人事处劳资科科长。该同志于201936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9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929日经支部大会研究拟确定列为发展对象。

刘明欣,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人,19924月生,20188月参加工作,现任榆林学院人事处科员职务。该同志于2019615日提出入党申请,201992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0929日经支部大会研究拟确定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从20201112日起至20201119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15332616661

传真电话:3648513

来信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林学院教师工作党支部

电子邮箱:231327071@qq.com      

中共榆林学院教师工作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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