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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关于选派201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陕人才办[2012]16号)文件精神,我校对2012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条件

    选派范围为各有关单位需要重点培养的青年科研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选派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献身西部的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拥有独立的科研课题或者是科技创新团队的组成人员。

二、选派程序

(一)人选推荐。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组织批准等方式确定人选。拟推荐人选填写《“西部之光”访问学者申请表》,于2012年5月8日前,人事处。

(二)汇总审核。按照中组部要求,5月14日前,省委组织部对各地、部门推荐人选按条件审定后报中央组织部人才工作局。

(三)审定访问学者名单。7月上旬前,经中央组织部审定的访问学者名单通知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做好入学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四)报到。访问学者于2012年9月初报到,具体时间由接收单位负责通知。

三、培养方式

    按照注重质量、确保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培养方式,实施有针对性的培养。各单位选派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要结合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研究课题或研究项目,认真选择有利于自身长远发展的指导老师。

    请各位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2年5月8日前到人事处申请。

    联系电话:3891194。

                                 人   事   处

                                       201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