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榆林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明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使用介质的通知》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绥德师范校区:
现将《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明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使用介质的通知》(榆医保函〔2021〕573号)及《榆林市医保卡停用后,怎么用社保卡替代?》的公告说明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榆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关于明确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使用介质的通知
医疗保障局官方操作流程
榆林市医保卡停用后,怎么用社保卡替代
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