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级考试面试考官遴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36号)文件精神,现就面试考官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全省举办教师教育专业的有关高校专家。
(二)基本条件。
1、熟悉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及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累计10年以上,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获得省级优秀教学能手、市级教学名师和作为省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的可适当放宽。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遴选名额
原则上至少推荐8个学科,每学科不超过5名专家。详见附件1。
三、遴选办法
1、个人申报:填写“面试考官推荐表(附件2)”,将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人事处办公室。
2、学校选拔确定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
申报截止日期:2014年12月5日。
联系 人:冯 涛
联系电话:3891194
人事处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