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关单位:
根据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申报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在册教职工。符合《通知》规定业绩条件,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可向人事处提出报名申请。
二、推荐程序
1.组织报名。
请各单位加强宣传,将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单位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员工,认真做好政策解释。按照规定,以专业技术人才身份申报的人员,其参评业绩、成果和贡献须是本人2011年1月1日后所取得,涉及经济效益评价的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为准,涉及科学价值、社会效益、理论贡献等评价的,以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或颁发的表彰奖励证书记载为准。
2.审议推荐。
通过个人申报,学校组建由有关领导和相关领域专家(如有必要也可外聘部分专家)组成的推荐组织,以会议评审方式对本单位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遴选推荐对象。
3.公示上报。
学校确定推荐对象后,对申报人及报名资料和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厅报送推荐材料。
请各单位在4月28日前将申报人材料报送到人事处。
联系人:屈晓渊
电 话:0912-3891194
人事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