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广电(文物)新闻出版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文化体育局,西咸新区管委会办公室,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事业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
我省2013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第四季度进行。为了做好评审前的准备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要求和相关政策的各类所有制单位及有关协会、学会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并且任现职期内综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评审。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3年9月10日至10月25日。
三、报送材料内容
㈠由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局人事(职改)部门或省市级人才交流中心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信函。
㈡《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A3纸张,1份,含电子版)。
㈣ 《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A3纸张,1份,含电子版)。
㈣主要业绩及相关证件、证书。评审材料按类进行整理,如果材料袋在1个以上,每袋材料封面上都要粘贴《报送材料目录》或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
1.表格类:
⑴《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A3纸张,艺术、图书资料30份,群众文化2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⑵《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一式4份,申报中级一式3份。
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申报高级一式3份,申报中级一式2份。
⑷申请破格晋升的,须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2份。
⑸《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
为确保材料统一规范,陕西文化信息网上下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要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
⒉证件和证书类:
(1)身份证复印件。
⑵职称证书复印件。
⑶学历证书复印件。
⑷外语(古汉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⑸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者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
⑹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任现职期间,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印发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12号)的要求,2012年度学习不少于48学时,其中参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36学时。2013年度学习不少于80学时,其中参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3〕334号)规定的公需科目执行,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继续教育证书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省级有关人事(职改)部门按文件规定在职称评审前进行申报复验。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和中央驻陕单位继续教育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复验。申报者须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供经过复验的继续教育证书。
⑺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分资格类证书和获奖类证书装订,一式两份。申报者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须省文化厅职改办验证。
⒊业绩类:
⑵ 业务自传(1500—3000字)。
⑵任现职以来所发表的论文、专著、业务成果、辅导成果及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若报送的专著或论文需复印的,须复印专著或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与他人合作的专著或论文,要注明自己所起的作用和所承担的工作量。辅导成果须附被辅导者的证明材料。
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作品均不能作为参评业绩。
四、报送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推荐单位要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要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不得漏项。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时,必须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填写公开监督卡。公示情况应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除规定的表格外,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
㈡各市报送的职称材料须经市文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盖章,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
㈢报送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或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
㈣省文化厅直属各单位在报送职称材料的同时提交本单位初评会情况报告和岗位设置职数、实有人数及岗位空缺情况报告。
㈤省文化厅职改办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验证,不符合条件、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材料予以退回。省职改办在评审会前将组织人员对拟提交高评会的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才能上会评审;审查未通过人员,不能上会评审。
㈥各系列中不具备晋升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或任职年限,但在本专业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破格申请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次只限破其中一项。申请任职年限破格者,须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同时具备破格晋升的其他条件。
㈦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参加由省职改办组织的答辩,参加答辩的两篇论文代表作另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或发到电子邮箱E-mail:whtzgb@163.com,论文格式为word文档。
㈧省市级各单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具备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试行条件规定的大专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者,中专毕业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
㈨参加评审人员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评审工作结束后,其它材料将统一销毁,不予退还。
㈩申报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材料,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五、报送材料地点
省文化厅职改办(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联系电话:(029)8728467087388870
六、以上内容可登录“陕西文化信息网—政务公开”栏查询(网址:http://www.snwh.gov.cn)。《报送材料目录》、《申报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申报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申报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可在网站下载。(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陕西省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