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人选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7]22号)文件精神,现将推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及条件
(一) 推选范围
师德师风优良,教学成果丰硕,在立德树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厅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以一线教职工为主,以事迹为基础,重点倾斜条件艰苦的农村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前期参与我省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上推选的候选人未获全国荣誉的可继续推荐参与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已获此荣誉或者更高级别同类荣誉的不再纳入推选。
(二) 具体条件
长期在一线从事教书育人工作,教龄满20年以上,高校教师原则上应具备高级职称,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原则上应为省级教学能手以上骨干(包括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市级教学能手以上骨干。近些年来获得省级师德楷模、师德标兵等荣誉或在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挺身而出,积极应急处突,主动保护师生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向社会传播正能量,弘扬当代教师立德树人良好形象的优先考虑。
二、 推选名额
我校推荐1名候选人。
三、 申报材料
(一)推荐报告一份。
(二)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5份(双面打印)。
(三)推荐人选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或者获奖说明1份
(四)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5份。要求数据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有具体工作事例,能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
(五)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电子表格以Excel形式制作)。
(六)推荐人选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照片大小1M以上,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所有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人事处408办办公室,接收时间截止2017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苏颖超
联系电话:0912-3891194
附:
《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
http://www.snedu.gov.cn/news/jiaoyutingwenjian/201706/13/12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