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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各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5〕30号)文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于7月21日前按要求将《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推荐教师汇总表》和《高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拟聘教师意向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学校人事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苏颖超 电 话:0912--3891194

人事处

2015年7月16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与新闻单位从业人员互聘“千人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