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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

为重点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建设、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4年省教育厅启动实施“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简称“人文英才计划”)。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教规范〔2015〕2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5年(第二批)“人文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我校在岗教职工。

(二)截至2014年4月15日,申报人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三)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恪守师德,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

2.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并受聘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4.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战略性、前瞻性构想,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资助的工作;

二、评选程序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通过研究,经公示后,择优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方式

(一)申报材料。

候选人申请书。

(二)申报方式。

请各高校于2015年4月15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各院系、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

(二)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申报人责任。

                                                       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