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研室设置的通知
各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榆林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榆林学院发[2015]4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为充分发挥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以下简称“教研室”)在教学管理、课程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学校发展新要求,学校现组织教研室的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单位根据《条例》细则,在充分考虑到专业和课程需要的基础上对教研室进行重新设置,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设置的教研室并确定教研室名称。各单位请于2016年4月11日前将教研室设置情况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屈晓渊 联系电话:3891194。
人 事 处
2016年3月31日
附件:《榆林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